长丰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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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0: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长丰县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于日前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长丰县农村医疗救助试行方案的意见》。 长丰县建立和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以“依托土地、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子女赡养”为原则,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从农村贫困群众中最困难和最急需救助的人员中开始实施。救助对象主要是,持有县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
长丰县这项工作由县民政局管理并组织实施,卫生局、财政局及各乡镇工业区各负其责,在工作中坚持公示制度,确保医疗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一户一档,一次一案,有据可查,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杨维礼 程龙好)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