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安系统将建五级接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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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1:00 宁夏日报 | |||||||||
全国公安机关将建立治安系统五级接访工作机制,建立治安系统信访接待日制度。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武冬立指出,一是要把开门接访作为治安系统各部门“一把手”工程来抓。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领导到省、市、县治安系统和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要实行五级接访工作机制,定期到信访部门或在本单位接待群众来访,把开门接访深入开展下去。
二是认真梳理一批重大复杂疑难治安信访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限期解决,并组织一批精通治安管理、执法办案业务的专家“会诊”,指导基层办案部门处理好治安信访案件。 三是充分发挥治安系统基层科、所、队、站及治保会的作用,把信访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力争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防止小事拖大,易事拖难。 四是上级业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部门和派出所的工作指导,适时派出督查组或调研组,深入各地督导、检查,帮助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据《法制日报》)新闻来源:华兴时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