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结婚须告知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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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1: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北京今日上午电从今年9月1日起,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就要正式实施,它将取代沿用了15年的旧《规定》。其中,新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内容,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大学生可以自由婚恋。 但随着“禁婚令”的解除,一系列婚后生活问题开始浮出水面。为配合新规定,一些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讨论稿)》中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履行结婚告知义务。不履行结婚告知义务,擅自结婚或隐瞒婚姻状况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非法同居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违反社会公德,破坏他人婚姻、家庭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行为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郑州轻工业学院的这几项“苛刻”规定,各方众说纷纭,意见不一。 记者针对郑州轻工业学院的规定随机采访了该校几名大学生,他们的意见基本一致,认为高校管得太宽了,限制了大学生的权利。因为按照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离婚不需要单位开证明。这意味着大学生结婚也不需要向学校申请,并获取相关证明。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处处长胡恩立告诉记者,学校希望大学生履行结婚告知义务,是为了向他们摆明利害关系,便于管理和服务,根本不存在批准与否以及反对和阻挠等问题。 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的董彬律师认为,高校在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不冲突的前提下,可以细化管理规定。校方为维护教学秩序制定这些管理措施是妥当的,只是处罚结果有些重,学校处罚前应该先告知、提醒,这样会更显人性化。 (党晓梅 潘志贤)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