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南宁将评出星级药店 失信企业限期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2:19 桂龙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南宁市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将建立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按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药店分为一、二、三、四、五个信用等级。

  据介绍,根据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品经营企业分为一、二、三、四、五类,一类为质量信用守信五星企业。要求零售药店在获得“质量信用守信四星企业”的基础上,能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连续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一年内没有受到药品质量投诉或诚信方面的投诉,并达到甲级店经营规模。

  二类为质量信用守信四星企业。企业按时取得GSP认证证书;企业在上一年度的药品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中,未被发现有药品质量问题和其他虚假、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企业管理规范,能够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各项要求,年内无违规行为。零售企业营业场所设施齐全,服务规范;具有保证24小时供药能力;营业时间能保证有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在岗,且达到乙级店以上规模。

  三类为质量信用警示企业,四类为质量信用失信企业,五类为质量信用严重失信企业,这三类都有具体的标准,其中一个共有的标准就是违规经营。

  对被认定为质量信用守信四星级以上等级的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给予政策支持;对被认定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等级的经营企业,将采取防范、提示、加强日常和专项监管等措施予以帮促。被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的企业,将进行重点专项监督检查,每月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企业有违法行为受到立案查处的,结案后进行回查;专项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利用网站公示其违法记录。

  据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工作人员介绍,在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中,药店的经营规模分甲、乙、丙三个等级,其中甲级店的营业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所经营药品品种规格3500种以上;而乙级店面积为51-99平方米,药品规格在2500种以上;丙级店的营业场所面积则在50平方米以下,药品规格在2500种以下。

  据了解,药品经营企业评定的质量信用等级并不是永久性的,如果在每年的检查中,出现违规行为或质量管理不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提出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将被降级。而被评定为质量信用严重失信企业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提出限期整改,整改后无药品质量问题和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达到质量信用失信企业评定标准的,可调升为质量信用失信企业,以此类推。

  来源:

  当代生活报 选稿:见习编辑黄皓 作者:徐哲 杨婉 韦永敏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