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出租屋管理部门为“清无”把好前置审批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3:48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易红梅通讯员马俊报道记者昨日在宝安区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该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宝安区“清无”办、工商、地税等部门开展一系列的清理和疏导工作,为“清无”工作把好前置审批关。截至目前,为10041户无照经营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顺利领到营业执照。 据悉,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和10个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
作者:本报记者易红梅通讯员马俊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