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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将开展《信访条例》宣传周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3:51 东亚经贸新闻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全省各地各部门都在学习《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把《条例》的学习推向一个新台阶,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8月8日开始,到8月12日,在全省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即日起,本报也将刊登“信访知识讲座”,让读者能够更清楚地了解《信访条例》。

  第一讲:什么样的问题可以通过信访形式向行政机关反映以寻求解决?

  一般来说,下列几种情况都可以作为信访事项向行政机关提出:一是就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有关问题提出个人或集体的主张;二是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又不属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要求有关行政机关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个人或其家庭成员有特殊困难,请求行政机关予以帮助解决。

  信访事项提出的对象:《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哪些信访事项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新的《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第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信访办解决土地争端

  今年5月初,桦甸市桦郊乡天河村69名农民集体冒雨上访,反映磐石呼兰林场要将位于磐、桦两市交界处100余农民耕种的220公顷土地全部退耕还林。气愤之余,农民们拔光了已经栽下的四亩多地的杨树。信访办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这片耕地虽然在行政区划图上属于桦甸区域,但是在磐石市的林相图上,却划在呼兰林场的范围内。在磐石市信访办配合下,双方达成共识:220公顷耕地仍归桦甸农民耕种。

  一封上访信救了男孩命

  2005年5月11日,东丰县东丰镇接到县委办公室转来的本镇湾龙村三组村民陈海新的上访信,信中反映陈海新8岁的儿子陈哲患先天性心脏病,因家中困难无钱医治,一直拖到现在。

  东丰镇委、镇政府协调陈哲所在学校开展了捐款活动,为陈哲捐款7000多元。东丰镇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及镇所属的各校师生也踊跃捐款,仅在几天内捐款就达1.9万余元。陈哲的命保住了!(记者 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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