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为银杏营销大户设立政府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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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4:39 扬子晚报 | |||||||||
泰兴市政府8月2日作出决定,从今年起,每年评选泰兴银杏销售“规模经营诚信户”和“市场开拓贡献户”,对入选者由市财政对每户分别奖励5000元。 “银杏之乡”泰兴市银杏年产量达5000吨,占全国银杏总产的1/3。泰兴银杏去年被授予“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泰兴银杏证明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成为全国唯一银杏证明商标。全市现有银杏销售大户近百家,小商小贩1000余人。
为了鼓励银杏营销户诚实守信经营,千方百计扩大市场销售,泰兴市决定为银杏营销大户专门设立政府奖。市政府规定,参加评选的规模经营诚信户须年经营泰兴银杏500吨以上;市场开拓贡献户开拓的新市场年经营泰兴银杏300吨以上;同时必须遵守行业道德规范,不擅自压级压价收购、不短斤缺两,不以次充好等。(蔡金保顾介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