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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麟的宪法人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6:33 法制早报

  □郭宏鹏 王雄江俊涛

  满头华发,精神矍铄,一股掩饰不住的学者气息扑面而来。他,就是我国享有很高声誉的法学家吴家麟教授。7月1 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郊吴老的新家,记者与吴老促膝长谈,共同追溯他的“宪法人生”。

  在半个多世纪的辛勤耕耘中,吴老主编了司法部第一套统编法学教材中的《宪法学》和《法律逻辑学》,见证了中国 宪政建设的艰辛历程,为推动我国宪法学教育和研究倾注了毕生心血。

  结缘法学

  1926年6月,吴家麟出生于福州市的一个普通家庭。一次偶然的境遇,让他和法学结下了不解之缘。那是在福州 高级中学念书时,有一次,吴家麟因好奇去与学校毗邻的福建省高等法院听审,法庭上双方律师精彩的舌战给他留下了深刻的 印象。此后,吴家麟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一个满腹经纶、博学多识、匡扶正义的大律师。 1947年,吴家麟如愿以偿,考上了北京大学法律系。

  求学北大时,吴家麟遇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他的恩师张志让先生。张先生是1936年沈钧儒等“七君子 事件”律师团的首席律师。新中国成立后,张志让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并在北大法律系兼课,讲授宪法学和新哲学两门 课。当时吴家麟是宪法学课的课代表,对宪法学尤其热衷,因此与张志让先生接触很多。张志让渊博的学识、雄辩的口才深深 地吸引了吴家麟。因为聪慧好学,求知欲强,吴家麟得到张志让的赏识。在张志让的鼎力支持下,吴家麟在同学中组织了一个 宪法学研究小组,组织大家对中外宪法问题进行探讨。这更加深了吴家麟对宪法学这门学科的兴趣,以至于他在北大毕业后进 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读研究生时,又一次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攻读国家法(宪法)专业。

  崭露头角

  1951年底,因工作需要,吴家麟被调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国家法教研室任教,并担任中国国家法教研组组长, 主讲中国国家法课程。1954年,国家首批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吴家麟被评为讲师。就在这一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全国掀起了学习宣传新宪法的热潮。吴家麟对此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并敏锐地 意识到普及宪法教育对于新中国宪政将至为关键。于是,他挑灯夜读,奋笔疾书,在新宪法正式颁行前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论 著——《宪法基本知识讲话》,积极宣传新宪法的精神和意义。这本宣传小册子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由于是新宪法颁布前 第一本系统宣传宪法的专著,深受读者欢迎,印刷发行了90万册。

  在《宪法基本知识讲话》这本书中,吴家麟提出的宪法概念和分析宪法问题的基本方法,对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奠定了“中国化宪法概念”的基本性质与特点。更为可贵的是,他在该书中已经注意到宪法实施问题的重 要实践意义。他认为,“我们的责任不只是参加制定宪法,我们更要用每一个人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来保障宪法在正式制定后的 实施。”这些具有前瞻意义的学术思想在吴家麟以后的思想体系中得到了保持和发展,到今天仍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吴家麟因此在法学界崭露头角。对此,我国另一位宪法学泰斗许崇德先生评价说:“(吴家麟)1954年首著新书 ,宣传宪法,数十万册行销中国。报纸刊物,约稿者接踵于途。校样送取,电话铃响彻回廊,文传遐迩,名噪京城。”此时的 吴家麟对建立法治国家满怀憧憬,他大声疾呼:“现在民主和法治的阳光已经照射出来了,理性的王国已经开始出现了。”

  “因言获罪”

  然而,吴家麟没有想到,此后开始的一场又一场政治运动,不但给他带来了无法预料的灾难,甚至一度中断了他钟爱 的宪法学教育和研究。“1957年5月27日,经过组织动员,我应邀参加了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并 在会上发了言。在发言中,我谈了三个问题:一是政治制度方面的问题,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领导力量,但两者应有所区 别,不能以党代政;二是法律制度方面的问题,当时我国的法制建设还比较落后,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现象比较普遍;三是 向政治法律学会领导提了几点建议。”说起这段经历,吴老有些激动,“发言后十天左右,没想到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右派斗争 就开始了,我也因为那次发言被打成了右派。”这次“因言获罪”成为吴家麟学术生涯的重要转折点。由于刚直不阿的个性, 他对某些观点提出了辩解,随即被升格为极右分子,被发配到北京南苑农场劳动。

  1961年,右派摘帽后,吴家麟被分配到宁夏大学任教。迫于形势,他暂时改教起了“形式逻辑学”。虽然暂时脱 离了法律界,但他在感情上一直未能割断与法律界的联系。回忆这段往事,吴老说: “我当时是身在逻辑界,心系法律界, 总想能找个机会为法律教育事业作点贡献,哪怕是微不足道的贡献。”他致力于探讨逻辑与法律结合的途径,力求做到学以致 用。凭着过人的才智和艰苦的付出,他竟然在自己并不熟悉的领域耕耘出了一片新的天地,成为著名的法律逻辑学家,写出了 《故事里的逻辑》、《审案破案与逻辑》等专著。

  著作等身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法学界的春天到来了。吴家麟中断了二十多年的宪法教学和研究工作终于得以恢复,他也被 评为副教授、教授,并先后担任了宁夏大学副校长、校长等职务。

  “我能重新回到宪法界,首先要感谢我的好朋友王珉灿先生。”吴家麟说,粉碎“四人帮”后,高校恢复招生,法学 院系也先后复课或重建,急需法学教材。此时王珉灿正主持司法部法学教材的编辑工作,便委托吴家麟主编《宪法学》和《法 律逻辑学》。通过编写法学教材,吴家麟名正言顺地归队了。从离队到归队,吴家麟熬了二十多年,其间还经历了一个史无前 例、历时十载的“文化大革命”。他深感时间的宝贵,便以饱满的热情夜以继日地工作,直至宪法学和法律逻辑学教材问世。

  1982年9月,由吴家麟主编的高等法学教材《法律逻辑学》在群众出版社出版了,该书首次明确使用“法律逻辑 学”这一专业名称。吴家麟对该书的写作,从学科定位、体例安排以及案例的选择与分析,都倾注了不少心血。《中国哲学年 鉴(1984)》对该书的评论是:“它系统地阐述传统逻辑基本原理,联系法律工作实践,对侦查、检察、审判工作中的逻 辑问题,进行较系统地分析与概括,为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提供传统逻辑的方法。”这本书后来多次重印,还在台湾五南图书 出版公司重印出版。

  1983年2月,群众出版社出版了由吴家麟主编的高等法学院校法学教材《宪法学》,解决了当时各个法律院系对 教材的急需。该书被许崇德誉为“破国内数十年法学研究之冰封,开日后宪法学繁茂之先河”,是1982年宪法颁布后国内 发行的第一部宪法学教材。该书作为全国大专院校通用教材的时间比较长,它的体系内容和编排模式成为后来各类宪法学教材 的重要范本。由于成就突出,该书获得了宁夏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思想的牢笼解除了,被压抑太久的理想就会放射出无穷的光芒。重新回到法学界的吴家麟很快进入了创作旺盛期。从 复出到1996年,他共发表一百多篇论文,在宪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律学乃至政治学领域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在吴家麟整个思想体系中,有关宪法方面的理论和观点无疑是最重要的部分。1988年宪法颁布6周年之际,吴家 麟应《人民日报》之约,发表了《怎样使纸上的宪法变成现实的宪法》一文,对6年来执行现行宪法的经验以及存在的主要问 题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制定宪法不是为了装潢门面,更不是为了糊弄人民,而是为了对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起到 真正的保证作用,关键就在于如何使宪法的各种规范切实贯彻于实际生活之中,即把“纸上的宪法”变为“现实的宪法”。要 保障宪法的实施,必须设有监督立法实施机构以及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制。此后,吴家麟又在《论设立宪法监督机构的必要性和 可能性》一文中呼吁,鉴于我国现行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监督宪法实施的立法保障机制存在着若干不足,有必要在全国 人大之下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作为专门监督机构来保障实施。

  吴家麟思维敏捷,独抒个性,勇于打破陈规,不迷信权威,不囿于流俗。他的许多文章,包括《我国的法学为什么落 后?》、《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几个问题》、《竞选小议》、《“议行”不宜“合一”》等等都曾经引起过热烈的争论。

  退而不休

  吴家麟说:“为共和国的民主和法制事业鼓与呼,甘当发展民主和厉行法治的铺路石,这是我的毕生志愿,也是我的 终生事业。”1998年,在他72岁高龄的时候,他还在《法商研究》杂志上发表了《宪法至上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关键》一 文,对一些人不同意“法律至上”的口号提出了反驳。他在文中写道:“法律至上是党和国家所要共同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 做不到这一点就谈不上什么法治。如果法律得不到遵守和执行,再良的法也起不了作用;如果有人能超越法律之外,凌驾于法 律之上,谈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国家权力被随意滥用,公民权力经常受到侵犯,有何民主可言?这说明了‘法律至 上’在法治所要具备的条件中居于关键地位。”有一同行读毕吴家麟的文章,感慨地说:“吴老师历尽坎坷,锐气不减当年。 ”

  如今,吴家麟从宁夏大学退休后回到老家福州颐养天年。但他退而不休,仍然天天关注我国民主与法治的发展情况。 记者看到,在他的大书桌上,摆满了自己动手剪贴的各种宪法资料。他平常也侍弄一些花草,但最爱的是“岁寒三友”——梅 、竹、松。“我最欣赏梅的傲气、竹的坚韧、松的挺立。”吴老直抒胸臆。在出版《吴家麟自选集》时,他就把梅、竹、松作 为封面,以此寄托他对事业理想和人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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