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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宏:我愿意做第一万个鸡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6:33 法制早报

  □本报实习记者王亚丽北京报道

  对话人物

  30岁的黄志宏,一个初中文化的普通百姓,却因为一连串的维权官司而名声大噪——

  5年时间打过上百起官司,且被他推上被告席的大多是行政单位和大型企业。他说,维权的意义是既维护了自己的利 益也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对话动机

  2004年7月1日起,武汉市正式实施《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全面保障市民的知情权。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各政府部门要在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005年2月初,黄志宏遍访武汉市政府各部门的网站,发现有10个部门未履行这项要求。

  黄自掏50多元钱,向这些部门寄出挂号信,依法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他们在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公 开指南》等。

  5月1日前,10部门网站全部整改完毕。

  黄志宏告诉本报记者说:5年来,为自己、朋友和身边的百姓打了上百起官司,自己投入了多少精力和金钱已经无法 计算了,但是这是我最想做的事情,我会继续走下去。

  “较真”本色

  记者:经历这一百多起官司,有人说您“固执”、“自找麻烦”、“多事”,等等,您觉得哪个词对您的形容最为贴 切?

  黄志宏:我喜欢用“较真”形容自己!

  记者:为什么用这个词描述自己?

  黄志宏:因为认真,我做一件事情就一定要有始有终,弄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记者:在哪些方面您会比较较真?

  黄志宏:原则性的问题,比如违法或者严重损害老百姓利益的事情。

  记者:在生活细节上您也是一个较真的人吗?

  黄志宏:生活上反而特不较真,生活中我是一个很随意的人,我以前是做凉席生意的,现在不做了。就算是在做生意 的时候,对金钱,我也不是一个特别计较的人,生活上更不追求锦衣玉食,萝卜咸菜就白饭就可以解决一顿。

  记者:您向武汉10部门索取知情权,10部门网站全部整改,您觉得您个人起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作用?

  黄志宏:这件事,很多媒体都报道过,我希望大家能正确地看待我和我起的作用。其实我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我做的 事情每个人都能做到,只是有人不肯做,不愿做,或者不敢做而已。对媒体的报道我的感觉是复杂的。

  记者:为什么会感觉复杂?您的复杂是指哪些方面?

  黄志宏:一方面,我希望媒体来报道,另一方面,又害怕媒体报道。希望报道是因为这能把我做的事情让更多人知道 ,让更多人来参与;害怕报道是因为我已经觉得高处不胜寒。媒体的关注,推动了市民的积极维权,找我咨询和寻求帮助的人 越来越多,我现在所做的事情很多已经超过我的能力、精力范围了。但是我还是希望能通过客观的报道,让大家感觉我就像他 们身边的人,能帮助大家的事情我很愿意去做,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既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又促进了社会进步。

  记者:您对法律法规这么了解,您现在是法律从业人士?

  黄志宏:让您笑话了,我只是个初中毕业生,1991年到武汉做生意,近几年才开始投身维权,对法律知识的了解 ,只是因为喜欢“挑刺”,钻进去了,自然就了解了。

  以前是个“挑刺”的,现在成了批评者。以前的能力只能发现问题,现在不仅能发现问题,还可以提出解决意见和用 有效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这也许是久病成良医吧!发现了问题,通过不断的看书、积累,慢慢地对一些法律法规就了解了。

  记者:您第一次维权是什么时候?

  黄志宏:第一次是2001年8月。当时我在汉西路左拐准备上解放大道,因为该路段禁止左拐,但我没有看清楚, 交警拦车后说我违章驾车,罚款30元,开了罚款单并扣留了我的驾驶证,但没有开具扣证单。当时我认为这不合理,就向交 警大队投诉,他们说只是一点不妥,拒绝处罚那名交警。

  记者:您当时有什么样的反应和想法?

  黄志宏:当时特气愤,就较劲上了。我当时对交警大队的判罚就不服,但找不出理论根据来辩驳他,之后在网上查了 很多资料,发现这是一个严重的执法违法行为,没收驾照应该开扣证单,就和他们较劲上了。我违章是事实,但他们违法也应 该违法必究,不管是我还是交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直到处罚了那个交警我才罢手。

  记者:您的一百多起维权案件都是您亲身经历然后对簿公堂的吗?

  黄志宏:刚开始是这样的,后来有的时候是帮别人打官司,再后来是发现了不合理的问题,就会把自己也“变成”受 害者,然后去起诉。这是中国的诉讼制度造成的,有时候还得故意去违章,因为中国没有公益诉讼,有时候也是不得而为之, 因为很多制度也还不是很完善。

  记者:在您经手的这一百多起维权案件中,面对的是各级政府或是大企业,对簿公堂您有过担心和顾虑吗?

  黄志宏:没有,如果有的话,就不敢把它们告上法庭,更不会有这么多的官司了。许多时候也是自寻烦恼、较真吧, 但没有想过放弃,这些行政单位执法不够严谨,执法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些行业在经营中不够规范,时常侵犯消费者合法权 益。面对这些强劲的对手,告它们,无异于以卵击石。但是,如果用一万个鸡蛋同时碰一块石头,它会怎么样,可能经历过9 999个鸡蛋碰撞后的石头,就差一个鸡蛋的撞击了!我愿做第一万个鸡蛋。

  “无论如何,我也不会放弃”

  记者:您觉得自己这么多的案子中,您认为做得最出色或是印象最深的维权案件是哪起?

  黄志宏:其实这个问题很多人都这样问过我,但我认为没有什么最出色或者印象最深这种说法,每个案子都有它的作 用和价值,不管是输了还是赢了,我认为都很出色。就算是输了,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也有它的意义。

  记者:您现在放弃生意专心做维权,您家人怎么说?

  黄志宏:父母会经常唠叨,说我不好好做生意挣钱养家,不务正业之类。(笑)幸好山高皇帝远,没有住在一起。惹 不起,躲得起。太太还好,只是偶尔发发牢骚,更多的时候是无可奈何。因为她知道我的性格犟,不管遇到什么危险和困难, 认定的事情就会做下去,不会放弃的。他们也都还算支持我吧。

  记者:您在维权中遇到过危险吗?

  黄志宏:是的,因为维权难免会得罪一些人的利益,有危险也是难免的,我们有个同伴被打得昏迷了3天,医院下了 几次病危通知。我本人也被诬陷过,被关了15天。不过我把牢房当课堂。

  记者:牢房当课堂,这个怎么说?

  黄志宏:我是关在里面也没有闲着,在里面做其他人员的说教工作。在牢里给一个偷车的小伙子做了3天3夜的思想 工作。他后来举报了自行车的销赃窝点。

  获得对手尊重

  记者:据了解,您告过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劳动局、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及 其城区所有交警大队、技术监督局、交通局……等行政单位,单与交警的官司就有40余件。为什么和交警的官司会这么多?

  黄志宏:因为我的第一个案子就是自己违反了交规,后来就特别认真的看过很多有关交规的书,可以说现在对交规的 了解程度比一般的交警还熟悉,所以发现的问题相对来说更多一些。

  记者:您对交通法律法规熟悉到什么程度?

  黄志宏:应该说非常了解。给您举个例子,印象中是2002年冬季,我没戴头盔驾驶摩托车,被一个交警当场拦下 ,并立刻做出了5元的罚款决定。我交了罚款之后,指出他的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的规定,他开始不理我,然后我说依据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46号令)第十三条规定: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应当用规范用语告知当事人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我说完后,他愣了半天,当即承认了错误,还替我交了罚款,说是权当是交学费。其他的 法规,如对电信行业的《电信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也十分了解,通过举报、投诉、申诉、诉讼等途径,还有效地纠正了电信企 业的许多违规行为。湖北省电信企业协会还聘请我为湖北省电信用户委员会委员和多家电信企业的服务质量监督员。

  记者:别人一般怎么评价您和交警的40多起官司?

  黄志宏:(笑)不知情的还以为我和交警队的队长结怨了,真有人这么说过,但相对来说还是少数。我认为我做人和 做事比较成功的是大部分对手都认可我的人格 。

  记者:您觉得为何对手会称赞您?

  黄志宏:像前几天把湖北省工商局告赢了,他们虽然不服,并且还在上诉。但他们工作人员还是说“不管结果怎么样 ,我都是他们值得尊重的对手”。我想原因是他们还是认可我做事的原则,因为我的出发点是有利于社会进步,而不是为自己 的私利。我做的其实是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承认我的作用,就是表示我确实帮他们改进了工作。

  维权是假敲诈是真?

  记者:上面您提到,通过媒体的报道,现在找您维权的人越来越多,您帮他们打官司是收费的吗?

  黄志宏:不收费,从来没有收过一分钱,有时候不仅分文未取,还要贴钱,以后也不会收费。

  记者:这几年您投入了多少钱?

  黄志宏:不少于几万了(笑)。

  记者:您这几年一直没有工作,那家里完全靠您太太支撑?

  黄志宏:没有,我太太没有上班,她在家带孩子。我以前做生意攒下一些钱,虽然不是很多,至少现在够用。我也不 喜欢操心钱的事情,如果用完了,再去赚也不难。其实什么事情都不可能十全十美,有得必有失。维权是我喜欢做的事情,其 他的我就不想计较。(笑)我也有工作,公益维权就是我的工作,义务的。

  记者:这几年付出这么多,您认为值得吗?

  黄志宏:值,非常值!其实我已经得到了回报,对手的尊重、朋友的认可、社会的理解,这些都是对我的回报。虽然 没有任何金钱上的回报,但对我来说,钱在解决温饱之后已经不再重要了。目前国家的法律虽然漏洞不少,但是看得到在一点 一点地改变中,虽然速度有点慢,所以我有时候认为自己就像是拿着“鞭子”的人,督促他们快点进步。而且这5年还让我掌 握了法律这个武器,学会了维权,这也是我的回报。

  记者:我看到网上有一个帖子,这样写:这人天天打官司,又没正经职业,不知怎么生活,可能维权是假,向企业敲 诈勒索是真。您怎么看待这样的评价,听到这样的评价多吗?

  黄志宏:听过一些,只是极少数,因为在一般人的思维里,认为完全是出力不讨好的事情,有人去做就是不正常的, 所谓无利不早起嘛。每个人思维不一样,所以各种说法肯定都是有的。

  记者:您的身边的好朋友支持你的工作吗?

  黄志宏:应该说都蛮支持的。

  记者:我也采访了您的一个好朋友,他是一个职业打假人,冯志波先生,您想听听他怎么评价您吗?

  黄志宏:想听(笑)。

  记者:他是这样评价您的,他说,您是一个令很多人佩服的人,喜欢较真,为了有些小事情而不惜花费大量的精力和 财力来较真到底,这些是我们好多人所不愿意做的事情。但确实有些行政机关就怕“认真”两个字,所以您的行为对有些行政 机关确实起到很大的作用。换了他,可能没有您那么高尚。不但得不到一分钱的赔偿,同时还会搭进去一些诉讼费及其他费用 。

  但他说,他不支持您的工作,中国的有些现状不是几个黄志宏能解决的。说您固执地听不进去这些话!

  记者:他当着您的面会说这些话吗?

  黄志宏:会。经常这么说,也还有一些其他的朋友这样劝我。但是拿起的“鞭子”已经放不下了,但是正如他所说, 有些机关怕我“认真”,说明我的存在还是有价值的,哪怕是一点点的效果,我就会继续下去。这是我喜欢做的事情,我不会 放弃的,谁说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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