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经济案件及时移交公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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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1:42 新京报 | |||||||||
石景山工商公安建立案件移转机制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通讯员胡朝英)今后涉案金额重大、构成刑事责任的经济案件,工商将及时移交给公安部门进行处理,而公安在办案中接到的一般经济案件也会转给工商。昨天上午,石景山工商、公安正式建立案件移转机制,以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
据了解,此次建立案件移转缘起两起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一起石景山工商执法检查队经办的虚假出资案,涉及虚假出资达到千万以上,一起由石景山工商商标广告科办理的假冒知名品牌墨盒案,涉及案值达8万余元,案情都都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这两起案件在工商部门虽已结案,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需在案审会后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石景山工商分局副局长李海涛介绍,在此次畅通案件移转通道后,公安部门在经侦方面将会获取更多的案源,同时,由于一些经济违法案件在查处过程当中证据不足或由于查无实证不需要作刑事处理但需要行政处罚的,就可交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