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可进入环评市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2:2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北京讯(记者陈晓红)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8日对外宣布,即将颁布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办法》。 潘岳指出,新办法将建立机构与人员配套管理的新模式;推进甲、乙级评价机构的升降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允许民营、股份、合伙制企业进入环评市场和环评技术人员的有序流动;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大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鼓励具备专业经验、熟悉国内情况的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