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收钱不管市场最高拟罚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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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2:36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今后,只顾开市场收钱而不管市场的行为,将受到从重处罚。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草案)》明确,市场的经营管理者不制订市场管理制度,或者制订制度后不认真落实的,将被最高罚款5000元。据悉,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通过立法规范市场经营管理者的行为。 据介绍,截至去年底,本市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1275个,全年成交额近2350亿元,其
与此同时,一些经营者只顾开市场赚钱,造成市场过多过滥、开发缺乏统一规划、市场建成后不加管理的情况较为普遍。 昨天,记者在田林新村附近一家小商品市场调查时,听到多名消费者“购买了不合格商品要求退货,但市场管理人员不闻不问”的抱怨。 据悉,昨天审议的《条例》(草案)强调了市场管理者的4项管理责任,即制订并实施管理制度,核验经营者资格,督促经营者依法经营;为经营者提供物业服务,维护好交易秩序、设施和配置计量器具;协助主管部门收缴税费、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建立先行赔偿制度等。 如果市场管理者在市场正式开业后,不在规定的30天内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歇业或者终止营业前不向主管部门报告,那么,根据《条例》(草案)的规定,市场经营管理者将被最高罚款5000元。作者:记者谢克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