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良网络影响 三少年轮奸少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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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3:14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三名中学生因轮奸一少女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六年六个月和三年。近日,福州台江区法院对该案做了以上判决。 去年6月8日晚10时许,小林、小辉和小文(均系化名)三人在福州某中学附近见到骑自行车路过此地的小洁(化名),即上前将她拦下。之后,小林持刀威胁小洁到一偏僻的拆迁房屋内,威胁小洁脱掉衣服,并强迫小洁与他们发生了性关系。
据三少年称,他们经常上网看一些不健康的录像,受到不良网络的影响,导致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