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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色魔疯狂入室抢劫强奸 受害女10到50岁不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4:11 东北新闻网

  午夜作案

  2004年4月2日凌晨3时左右,家住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街某女士和7岁的儿子正在熟睡中,紧锁的房门被人轻轻拨开,一个黑影闯了进来,该人脸部用黑布蒙上,只露出两只眼睛,一只手拿着一个手电筒,另一只手则握着一把尖刀。

  黑影走到床边,刚从睡梦中惊醒的女子被眼前的情景吓得瘫倒,“不许动,否则杀了你。”说完,蒙面人将女子强奸,临走时还抢走了屋中4000元现金。

  到2004年8月末,望花区先后共计发生21起入室盗窃、强奸、抢劫案件,作案手法极其相似。被害人房门被人撬开后,有蒙面男子持刀威胁后实施强奸,作案人操东北口音,手中也是手持凶器和手电筒。根据作案手段、作案时间、作案人员、现场足迹,警方经过对这些案件现场提取痕迹物证鉴定均为一人所为。抚顺警方在侦查此案过程中,将发生在天津的两起案件一起侦查,并将其列为系列盗窃、抢劫、强奸案。(辽沈晚报温俊勇) [编辑: 钱文胜]1

  2005年6月,抚顺市望花、新抚区等地又陆续发生同样手段入室强奸抢劫案件,一些单身女子遭到强奸和抢劫,受害人年龄从20岁左右到50岁年龄不等,其中一名独自在家年仅10岁的女童也遭到持刀男子猥亵。

  犯罪嫌疑人持械入室频频作案,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

  抓获大盗

  警方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始终蒙面、戴手套,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在作案过程中胆大妄为,单独一人作案,会撬压、拨锁舌技术,应具备盗窃前科,在作案过程中,都是入室后先翻财物,继而要钱抢劫,最后实施强奸,既贪财又好色。

  2005年7月29日凌晨3时10分,犯罪分子终于出现,在朴屯街中海直地区执行蹲坑任务的侦查员景雪松等民警,将一名形迹可疑男子抓获,从其身上发现作案工具匕首一把,黑色手套一副,黑色小手电一把,平口螺丝刀一把,蒙面头套一个。

  经过审查,该人叫李殿龙,1965年10月生,住望花区光明街,系抚顺新钢开除职工。1983年因盗窃被判刑三年;1991年因私藏枪支被收审一个月;1995年因伤害被判刑7年。

  据犯罪嫌疑人李殿龙交代,自2002年刑满释放后,先后流窜于天津及抚顺望花、新抚、顺城三区,在夜间以持刀蒙面威胁为手段,入室盗窃、强奸、抢劫作案54起,其中入室强奸、抢劫作案15起(外市4起)。(辽沈晚报温俊勇) [编辑: 钱文胜]

  2(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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