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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定拟任干部争议大不得提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4:55 北京晨报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近日,《四川省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规程》正式出台。规程包括《关于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十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监督办法》等6个文件。

  其中《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监督办法》规定,领导干部个人向组织推荐人选时,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拟提拔人选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前,可召开书记
办公会?穴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的除外?雪进一步酝酿,书记办公会对人选有异议时,可责成组织部门按照应有程序调整拟任人选,但不得临时议定新人眩对拟任人选争议较大、意见难以统一,或者群众反映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查清之前,不得作出提拔使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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