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离职被判赔25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4:55 北京晨报 | |||||||||
成都中院将择日作出二审裁决 新华社电(记者任硌)四川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主厨吴林离职被该公司要求承担250万元违约金的劳动争议上诉案件,日前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作出裁决。
2003年7月18日,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与吴林签订聘用协议,约定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聘用吴林为该公司顾问,负责谭氏官府菜的开发研究,年薪30万元,并配备高级轿车和住房;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吴林不得在聘用期内无故离职,否则承担500万元经济损失。2004年7月9日后,吴林未再到公司上班。 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以吴林无故离职为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吴林应当支付违约金250万元,吴林不服裁决提起诉讼。 法院一审判决,吴林到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违约金250万元。 吴林不服一审判决,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二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供新的证据,法庭宣布休庭,择日作出裁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