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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调整农村低保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5:32 都市快报

  经市政府同意,杭州从2005年11月1日起调整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人户、两人户、三人及三人以上户的补助标准,分别从现在的每人每月190元、180元、17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240元、230元、220元。

  同时,对已入住敬老院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按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人户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即每人每月补助320元。(岳海智)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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