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约束在职机关干部不得在行业协会当“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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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6:3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胡彩丽实习生杨婧报道:党政机关的在职干部(含市管干部)不得兼任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近日,武汉市委、市政府联合转发的《市整顿和规范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办公室、市民政局关于整顿规范行业协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意见》称,凡兼任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的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含
另外,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职3年之内,其他公务员离职2年之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业性活动。 据了解,以上规定,对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也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