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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约束在职机关干部不得在行业协会当“领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6:33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胡彩丽实习生杨婧报道:党政机关的在职干部(含市管干部)不得兼任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近日,武汉市委、市政府联合转发的《市整顿和规范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办公室、市民政局关于整顿规范行业协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意见》称,凡兼任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的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含
已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辞去在行业协会兼任的职务;不愿意辞去该兼职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辞去公职,且不保留公务员身份。这一规定意在让行业协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自动脱钩,实现人财物独立,到民政部门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依法纳税,杜绝违规操作和腐败行为。

  另外,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职3年之内,其他公务员离职2年之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业性活动。

  据了解,以上规定,对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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