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未果索赔6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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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6:43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深圳讯 近日,深圳一市民以单位8年多欠薪40万元为名,根据深圳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提出600万元欠薪索赔。 1993年,湖南人潘建业被东深供水局委派至湖南长沙建设和管理长沙苏氨酸原料厂,并任该厂厂长。据潘建业介绍,长沙苏氨酸原料厂从1993年9月开始筹办,两年后,该厂关闭,东深供水局以有人举报潘建业在该厂贪污近200万元为由对潘建业进行审计。1997年2月开
2000年8月,东深供水局与粤海供水公司重组成了粤港供水公司。2003年3月,粤港供水公司突然发给潘建业一份通知,称粤港供水公司与其没有劳动合同,只能发给潘建业东深供水局改组之前的生活费159895元。于是潘建业将东深供水局与粤港供水公司都告上了法庭,但一审和二审都败诉了。近日,潘建业再次告到广东省高院,要求对东深供水局停发他工资一案再审。此次,他不单纯要单位发还工资40万元,还索要拖欠工资的补偿款高达600万元之巨。(初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