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有望三审终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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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6:43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北京讯 据北京晨报报道,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江伟教授领衔的《民事诉讼法典的修订与完善》课题组已完成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的第三稿。据该稿参与者介绍,该建议稿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8月7日,记者在北京市律协主办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与完善研讨会上看到了这份建议稿。建议稿中“三审程序”和“胎儿诉权”等内容对现在的民诉法进行了较大突破。
建议稿提出,如果认为第二审判决违反法律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违反法律”包括,不适用实体法律或者适用实体法律不当,应当回避的法官参与裁判,判决未记载理由,或者理由相互矛盾等情形。 建议稿还规定:“胎儿就其法律上的利益,有当事人权利。”可以以“某某胎儿”的名义起诉。 (李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