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结婚必须告知校方 郑州高校新规引发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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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6:46 东北新闻网 | |||||||||
今年9月1日起,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内容,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大学生可以自由婚恋。 为配合新规,河南省各高校也正在加紧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其中,郑州轻工业学院即将出台的《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讨论稿)》中“大学生结婚必须告知学校”的条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讨论稿)》中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履行结婚告知义务。不履行结婚告知义务,擅自结婚或隐瞒婚姻状况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非法同居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违反社会公德,破坏他人婚姻、家庭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行为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郑州轻工业学院的这几项“苛刻”规定,各方众说纷纭,意见不一。 按照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离婚不需要单位开证明。这意味着大学生结婚也不需要向学校申请,并获取相关证明。对此,《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讨论稿)》的编写者之一、教育部学生司调研员解汉林8月5日为大家解读新规时说,对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大学生,高校可以要求大学生履行结婚告知义务;高校也有义务劝告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集中精力学习,响应国家提倡的晚婚号召。 该校几名大学生在受访时表示:他们的意见基本一致,认为高校管得太宽了,限制了大学生的权利。“不管是《婚姻法》还是教育部规定,都不干涉大学生结婚,学校为何要求我们履行告知义务?结婚是我们自己的事,我认为没有必要向学校汇报。” 据了解,在对大学生婚姻、感情方面的约束上,河南各高校基本上“口径一致”,也就是说,郑州轻工业学院的做法得到其他高校的认可。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处处长胡恩立表示,学校希望大学生履行结婚告知义务,是为了向他们摆明利害关系,便于管理和服务,根本不存在批准与否以及反对和阻挠等问题。(摘自《中国青年报》)(新华网)[编辑: 张刚](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