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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股新闻出版单位广告发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8:56 南方日报

  国务院发布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

  可参股新闻出版单位广告发行

  非公有资本可以投资参股下列领域国有文化企业:出版物印刷、发行,新闻出版单位的广告、发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方面的节目制作,电影制作发行
放映。上述文化企业国有资本必须控股5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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