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追星”将被处罚是公意的胜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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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8:59 生活报 | |||||||||
公众对一些地方官员花巨款邀请演艺明星到本地区演出的“公款追星”行为,讨伐声不绝于耳。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将以处罚、处分、降级、撤职的明文规定,着力杜绝这一在文化领域出现的“公款消费”。 “公款追星”现象由来已久。尽管舆论对此种现象讥讽、挖苦和愤怒,但有些地方官员们对此就是充耳不闻、置之不理,甚至有“热情愈加高涨”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公众
在这个社会转型的时代,公意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是我们时代进步的表现。我们欣喜于当前的中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通道或平台,使公意得以比较畅通地表达,并能上达高层视听,继而被充分尊重。 事实上,公意与被滥用的权力所制造出的“伪民意”从来就是两码事,“公款追星”者往往善于假借民意———明明是其少数人的喜好,却说民众有娱乐一下的需要,因此,其“公款追星”的理由也就被说成是“与民同乐”。 毋庸置疑,公意的胜利总是可以预期的,它决不会以少数人的权力意志为转移。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对有关官员事后追究责任,固然足以认定为公意的胜利,但恰恰因为是在事后,胜利的意义不免就打了些许折扣。如何使许多权力在未异化之前,就先被公意克制住了,这样的胜利或许才更具有实际意义。如此一来,“伪民意”也势必彻底失去市场,易腐的权力与官员的私欲才能因为敬畏公意而驯服。(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