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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承诺”应该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8:59 生活报

  因为高考成绩没有达到合同“承诺”的610分,小蔡将合同的“甲方”北京高教联合教育发展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学费1.5万元。

  类似的纠纷,早在2003年,北京一家培训机构宣称“交10万元保你上清华、北大,交8万元保你上全国重点”。一年之后,除一人考取了北大之外,其余均未达到该公司当初承诺的成绩标准。当家长依照合同退款时,费尽周折,却连真正的当事人都找不到。

  当初的这场官司,曾在北京闹得沸沸扬扬。让人想不到的是,两年之后,培训学校还在故伎重演,上当受骗者仍然不乏其人。

  在这样的官司中,法院支持哪方,将主要以合同本身是否有效、双方是否履行合同义务为依据。而“分数承诺”的合同,如果被法院判为无效,则预示着原告考生的损失,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而如果合同有效,在双方是否履行合同义务的纠缠中,学生一般很难拿出证据,就算拿得出证据,校方败诉,但学生一年的时间也将白白荒废。对校方而言,由于中国法律实行的是“一事一诉”,学生要想讨回培训费,只能每人单独诉讼。而事实上,很多人没有精力或没有耐心来打这样的官司。这样,就算在个别案例中校方输了官司退了钱,可是与其所获巨大利益相比,其违约的预期成本依然可以忽略不计。

  由此可见,将“分数承诺”当作定心丸来吃的考生和家长,实在应该多些理性。政府也应该在此问题上有所作为。笔者以为,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对违背教育规律的“分数承诺”予以制止;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该从打击“违规宣传”的角度,对“分数承诺”全面叫停。(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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