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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大奖被层层“盘剥” 国脚到手不足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35 沈阳晚报

  中国男足在东亚四强赛上勇夺冠军,同时也赢得了50万美元(约合405万人民币)的冠军奖金。这是中国队自韩日世界杯赛出线之后拿到的最多数额的一笔奖金,不过,这笔奖金并不会全部落入到中国球员手中。

  首先,根据国家有关税法,参加比赛的奖金属于意外收入,需要上交20%的税。也就是说,球队可以分配的金额实际为40万美元。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任何运动队参
加国际比赛时都将按照“5311”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说来就是:50%用于奖励运动队或者运动员个人;30%需上交国家体育总局;10%留给运动员或运动队所在的管理单位即中国足协;10%用于其他建设,诸如足球项目中的青少年足球发展基金等。也就是说,这次参加东亚四强赛的中国队将最终只有20万美元可以分配到球员、教练员以及管理人员手中。

  由于去年足协出台了新的奖励规定,足协内部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球队的奖金分配。此次中国队内的足协工作人员包括团长杨一民、领队朱和元、新闻官董华在内都只能是义务工作。而借调来的队医和教练则可以参加奖金的分配。这样算下来,国脚的主力球员此次可以分得奖金7万元左右,而替补球员也会有4万到5万元的进账。

  作者:本报记者刘淼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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