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例乙肝歧视案一审宣判 原告败诉将要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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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37 法制日报 | |||||||||
今天,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对考生常路(因涉及个人隐私,此为化名)状告湖南省国税局“乙肝歧视案”第二次开庭,法院对此案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按照有关规定,被告省国税局对考生常路所做的体检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没有体现乙肝歧视,因此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04年11月,湖南娄底考生常路报名参加了2005年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经过笔
一审宣判后,常路表示将向长沙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今天下午,“肝胆相照”网站数十名网友自发来到法院旁听案件的审理,网友陆军说:为了维护全国1.2亿乙肝携带患者的合法权益,他将坚决支持常路的上诉行为。本网长沙8月8日电(责任编辑:徐艳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