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对专科学校招生制定了6条“高压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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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0:09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皓琳、实习生马良报道: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对正在进行的专科学校招生制定了6条“高压线”,即不得 回避学校办学性质;不得进行虚假、夸张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以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生源,不许愿录取不符合 条件的考生;不得抢夺他校生源;不得强拉未正式录取的学生入校报到,学校必须凭录取花名册领取省高招办统一印制的盖有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向考生发放,让学生凭省高招办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入校报到注册。
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院校,省高招委、省教育厅将减少或停止安排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并追究违规学校有关领导的 责任,而“投机”入校的学生将无法取得教育部的电子注册,不能办理录取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