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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400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有了“指导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0:14 首都之窗

  西城区日前聘任了100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他们将作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协商代表,参加、指导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据悉,在北京市设立工资集体协商义务指导员尚属首次。

  据了解,目前西城区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有400多家,覆盖职工12000多人,其中,非公企业近300家,覆盖职工近5000人;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24批,205家企业。为规范工
资集体协商行为,确保协商双方的合法权益,西城区出台了《关于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的暂行办法》。

  首批聘任的这100名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义务指导员来自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工会、企业工会和企业长期从事劳动工资的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具备与指导员工作相适应的能力和资格后,由西城区劳动保障局和区总工会颁发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资格证书。这些义务指导员可作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协商代表参加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同时可受区劳动保障局、区总工会委托依法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负责对企业劳资双方协商代表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帮助企业拟定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产生的矛盾,进行调解,避免突发事件和冲突事件的发生,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协商有关的事项;尊重企业的工资分配自主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施加影响;及时发现和研究工资集体协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对策及建议;主动接受区劳动保障局、区总工会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考核,培训内容包括《劳动法》、谈判技巧、社会平均工资、行业工资指导价格等。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实行培训、考核、资格年审制度,其培训、考核及参与工作情况,要在资格证书上进行记载;经培训考核取得指导员资格的,如不能履行指导员职责和义务,由区劳动保障局、区总工会取消其指导员资格,注销资格证书。(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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