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殡葬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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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1: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经营性公墓的墓穴严禁炒买炒卖,要坚决纠正殡葬服务单位向丧户“吃、拿、卡、要”。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通知要求,坚决纠正殡葬服务单位高收费、乱收费以及向丧户“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要大力提倡文明治丧,严禁在火化区内生产、销售土葬用品。未经批准,任
经营性公墓(陵园)的墓穴(格位)严禁炒买炒卖,并不得转让。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或在禁止建墓的地方兴建墓园、墓地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活动,一年内迁移或平毁,恢复地貌。农村要严格控制公墓的建设规模和数量,严禁滥建和乱收费。大力提倡和推广树葬、花葬和草坪葬,鼓励和引导群众把骨灰撒入江河、湖海。 通知还要求,火葬工作还未推开的地区,今年年底前要全面启动,火化率不得低于60%。对违反殡葬法规进行土葬的,要坚决起尸火化;骨灰入棺二次土葬的,要一律予以平毁,不留坟头。并且加大对“以罚代葬”和“以罚代化”问题的查处力度,彻底清除城乡接合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水源保护区和铁(公)路两侧的坟头、墓碑。 (昌富 建丽 陈治)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