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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露洁”涉嫌误导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3:15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通报指出:初步确认“高露洁”牙膏广告涉嫌用过期认证宣传、误导消费者。

  据四川省工商局近日透露,四川省工商局经检总队调查一科的执法人员最近在监测广
告时发现,广州高露洁棕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露洁公司)在成都两家媒体刊发的《临床验证,高露洁牙膏安全有效》整版广告中,有不少广告用语有误导消费者之嫌。该广告宣传说“中国及全球口腔护理专家一致推荐”、“中国和世界专业权威机构一致认证”,涉嫌使用绝对化用语。高露洁公司已向四川省工商局提交了400多页的证明材料,其中大部分是没有翻译的非中文版材料,以说明自己广告中多处用语是有出处的。经执法人员委托专业翻译公司对近400页的非中文版证明材料进行翻译发现,其中一些认证证书已过期,其中菲律宾牙医学会出具的认证书明确提到,只许可高露洁棕榄(菲律宾)公司在1992年9月25日前,在“高露洁”护龈系列产品中使用该会的认证标志。英国牙医学会的认证书提到,该会只许可“高露洁”的“0-6GEL”牙膏在1992年5月1日至1995年5月1日期间使用其认证。

  四川省工商局经检总队负责人指出,国外的医学会、牙医学会、口腔医学会许可“高露洁”牙膏使用认证标志都是有期限的,而且仅限某一款牙膏。高露洁公司在宣传中却将这些学会的认证,几乎用到了其所有的牙膏上。到目前,在“高露洁”向四川省工商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已被查出有32份过了认可期限,“高露洁”牙膏广告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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