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次启动立法后评估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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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3:19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昨天获悉,本市将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首选对象为《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据悉,本次评估由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区人大常委会共同参加,并邀请100多名市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市规划局和市房地资源局将对本部门实施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评估报告。同时,
委托静安、长宁、卢湾、黄浦等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法规的情况组织调研,并形成评估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立法之后“回头看”,对现行法规作全面评估,是了解法规的实施绩效和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有助于总结立法工作经验,发现立法工作不足,不断提高本市地方立法的质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