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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将获房产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5:01 深圳晚报

  两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将获房产证

  南山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工作取得新进展

  本报记者马琳洁实习生林彦锐通讯员柳华君刘朝阳报道目前,南山区在加大对违法抢建查处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记者从南山区处理历史遗留违
法私房及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在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申报产权登记的西丽龙官村36、41号两栋私房公告期满若无异议将于近期获得房产证书。这标志着《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简称两个规定)业务处理工作进入了正常轨道,南山区此方面的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据悉,自去年市规划、国土机构改革后,南山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及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南山区两规办”)因原南山规划国土分局撤销,改设在南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南山区“两规办”重新开展工作后,经过半年多的时间,对全区16800多份申报资料进行了重新审查、分类、整理上架,并与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前期沟通,现已基本确定了处理程序。在确定不属于城中村改造范围的前提下,着手从西丽官龙村开始进行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发证工作。

  西丽官龙村东西片区共有私房189栋,经初步审查有25栋申报处理的历史遗留违法私房位于原农村红线范围内,现有8栋已经与国土局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两栋已经通过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的产权登记初步核准,在一个月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将颁发房地产证书。

  作者:本报记者马琳洁实习生林彦锐通讯员柳华君刘朝阳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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