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工作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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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5:16 桂龙新闻网 | |||||||||
8月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广西人民会堂听取了自治区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情况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幼玶出席了汇报会。 《保护法》和《实施办法》分别于2000年10月31日和2004年7月1日重新修订并颁布施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也在会上作了汇报。全区各级法院每年都受理和审理一批刑事、民事、行政等涉侨案件。在工作中,各级法院充分考虑归侨侨眷的特殊情况,依法公正并慎重审理和执行涉侨案件;注重诉讼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依法保护其诉讼权利,依法维护了广大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2000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涉侨案件38件,其中刑事涉侨案件30件49人,民事行政检察涉侨案件8件。在所办理的涉侨案件中,检察机关严格依照《保护法》、《实施办法》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对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给予高度重视及特别保护。 “一府两院”还就各自在贯彻实施《保护法》和《实施办法》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措施。 广西是中国第三大侨乡。据悉,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区广大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了执法检查组对《保护法》和《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7月25日至今是各地自查阶段,从8月8日起,执法检查组在听取了“一府两院”的汇报后,将深入各市、县、农林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剖析典型案例、查找不足等方式,对我区《保护法》和《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将形成专题报告提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 来源: 广西日报 选稿:见习编辑黄皓 作者:蒋秋 叶芷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