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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足退赔三元冠名费20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0:23 华夏时报

  “冠名”事件曾遭球迷强烈抵制,辽足里外不讨好

  本报讯三元冠名辽足一事曾引起了足球界的一场轩然大波,这场冠名纠纷让辽足吃尽了苦头,辽足不仅受尽了球迷的责骂,还被冠名单位告上法院。

  昨天上午,北京三元股份公司和三元集团告辽足索要共计202万冠名费及广告费
案在西城法院一审宣判。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辽足被判退赔冠名费和广告费共计202万元。

  2003年4月3日,三元与辽足签署《独家冠名合同》,冠名期5年。为此,三元股份公司支付了480万元冠名费,三元集团也支付了120万元,辽足更名为北京三元队,赴北京训练比赛。

  此事一经传出,辽宁球迷强烈抵制,社会舆论和辽宁省有关部门行政干预要求辽足无条件回归辽宁。

  无奈之下,辽足与三元公司签订终止协议,约定辽足返还总计600万元冠名费,并以广告权益抵补的形式赔偿三元公司600万元。但在约定期限内,辽足并未完全返还冠名费。

  昨天上午的庭审仅持续了15分钟,三元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对判决满意,而辽足俱乐部的代理人则称,是否上诉需要回去跟俱乐部领导商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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