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中华”案调解只用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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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0:23 华夏时报 | |||||||||
本报实习生闫星伊报道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诉个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昨天在二中院开庭不到5分钟便以调解告终。 第一铅笔公司称,李先生一直销售假冒“中华牌”铅笔,严重侵害其公司的合法权利。李先生称,自己购进中华铅笔时,供货商一再肯定是正牌产品,直到被崇文区质监局查处后才知道自己上了当。
经法院调解,李先生承认侵犯了商标权,同意赔偿第一铅笔公司5000元,第一铅笔公司当庭撤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