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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廊主动捐款的背后吴应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0:5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重庆市丰都县城西派出所最近搬进新办公楼时,辖区内部分茶楼、歌城、发廊纷纷“自愿”给派出所捐款,少则300元,多则500元。

  (《重庆晚报》8月9日报道)

  原来,捐款的都是辖区内的特种场所。派出所的领导信誓旦旦,说他们根本就没有要
求这些场所捐款,是老板们主动要捐,以示友好,加之当地有这样的风俗习惯,社区民警难拒好意才收下的。可一些老板却说,收据上虽注明是“自愿捐款”,但有的并非自愿。到底谁是谁非,还真让人难以分辨!

  不过,在笔者看来,是自愿还是强迫倒是次要的。笔者以为,只要派出所一收捐款,自愿也好,强迫也好,那就说不清了。先说自愿吧,特种场所的老板跟派出所非亲非故,他凭什么要捐款给你,这不明摆着是“捐款之意不在捐”,而在于巴结,在于织保护伞吗?记者暗访世平街一发廊时,老板为消除记者的“顾虑”,拿出一张捐款500元的收据说,“我们是缴了钱的,绝对安全。”

  再说强迫吧,如果是这样,那就更为不妥了,派出所乔迁,让特种场所的老板“放血”赞助,抛开违规不谈,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以后,派出所还能直起腰来执法吗?

  所以,派出所搬家,发廊、歌城“自愿捐款”这事儿,不管是自愿还是强迫,先要退钱,然后再查个水落石出,从严处理,并向辖区内的群众公布,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群众的谅解,重树警察形象。

  作者:吴应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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