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规不得随意制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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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0:5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在教育部制定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后,我省各高校目前都在积极制定新校规,并自今年9月1日起用。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将成立高校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学生受到处分时对学校复查决定有异议的申诉。据了解,省属各高校都将于8月15日前制定新的“学生管理规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各高校在申报管理规定备案前,应经有关法律顾问进行审核,申报备案时还要说明进行合法性审核人员的基本情况。
另据了解,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后,对学生进行管理的相关权力下放至各高校,省教育厅将废除以前下发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规定》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本报记者殷平) 作者:殷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