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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男童提起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0:5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张秀云舍命抢救3岁男童遭遇车祸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昨日获悉,该起交通肇事案件又出现新的进展,受害男童小苏苏及其家人因对民事赔偿部分的判决不服,日前已经向法院提起上诉。肇事司机朱某及其挂靠的车队也向法院提起上诉。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肇事车驾驶员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张秀云家属被判获赔经济损失19万余元,其中朱某承担80%、小苏苏承担20%;小苏苏经济损失23万余元,由朱某承担其中的80%。据小苏苏代理律师周萍介绍,小苏苏及其家人认为,一审判决中对于张秀云
的死亡赔偿金依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不符合法律规定,将张秀云家属的经济损失计算为196089元,其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计算数额明显过高。同时法院对小苏苏的残疾用具费、终身护理费等项计算标准过低。肇事司机朱某的代理人胡世友律师认为,在数项费用赔偿数额的计算上,一审判决不能让人信服,而且将赔偿责任比例定为8∶2过高,希望通过上诉能得到修正。

  (本报记者 何克难)

  作者:何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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