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市人大规定公民可申请审查规范性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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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1: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昨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媒体公布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今后该市的规范性文件发布之后,如果公民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不妥之处,可向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书面提出申请,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根据这个规定,该市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如果认为该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市辖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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