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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市人大规定公民可申请审查规范性文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1: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昨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媒体公布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今后该市的规范性文件发布之后,如果公民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不妥之处,可向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书面提出申请,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根据这个规定,该市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如果认为该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市辖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
束力的文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可向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书面提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申请。若初审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由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责成文件制定机关自行纠正或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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