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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乌篷船”销往外地被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1:4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虽然商标使用许可没有续签,但北京市古燕斋酿造厂仍在使用浙江余姚市朗霞镇酒厂的“乌篷船”商标。昨天,4480瓶即将运往外省市的侵权“乌篷船”酒被房山工商分局截获。

  浙江省朗霞镇酒厂举报,位于房山区的古燕斋酿造厂在其产品“乌篷船”商标使用许可未续签的情况下,将大量标有“乌篷船”标识的产品销往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给该
商标合法使用者造成数十万元损失。昨天,房山工商分局对古燕斋酿造厂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厂加工生产的酒类有花雕酒、加饭酒等多个品种,酒厂工人正在对灌装好的酒瓶贴标。库房里存放着各类酒成品224箱共4480瓶,都使用了“乌篷船”商标,还有3万多张未使用的“乌篷船”商标标识存放在厂内。厂方提供不出商标注册证及商标使用许可。执法人员对涉嫌侵权物品予以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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