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为索赔伪造证据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1:4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邹桂通讯员车苗苗)张某为证明自己受到的损失,竟伪造证据打官司。昨天,市二中院终审认定,张某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受损程度。但鉴于张某当庭认错,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高某赔偿张某修车费1000元。

  3月28日,张某驾驶菲亚特在朝阳小关东里附近与同方向行驶的高某相撞,经亚运村交通队认定高某负全责。双方未就修理地点达成一致,张某就将车送到修理厂修理。一审法
院根据修理厂的发票判决,由高某赔偿张某修车费4850元。高某对一审不服,以张某擅自修车并提供伪证为由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市二中院经过调查发现,张某提供的发票应是一个汽车电器修理部所有,且在工商部门的企业信息数据库内没有找到中海汽车修理厂的注册。法院认定,张某提供的发票并不能证明车辆修理情况及受损情况。鉴于张某当庭对自己的行为承认错误,双方也自愿意调解,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