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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信鸽手机被判不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1:48 京华时报

  遭遇安徽专利权人剽窃指控

  本报讯(记者王阳)因具有“智能防盗”功能,俗称海尔信鸽3100手机的海尔彩智星Z3100手机遭遇了安徽专利权人解文武的“剽窃”指控。昨天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该院认定海尔手机使用的防盗技术是解文武书面放弃的专利内容,一审判决海尔这款手机不侵权。

  审理中解文武表示,他发明的一种手机防盗专利技术可以在手机失窃的情况下“自动隐形拨号挂失”,但2004年5月他发现,海尔信鸽3100手机也具有类似“智能防盗”的功能,手机丢失后不具有权限的用户无法正常使用手机,并在预定的时间内报警。解文武认为,这款手机不仅是对其发明专利的仿制,而且存在难以防盗报失的技术障碍,是将其专利技术“劣化”后的使用。生产海尔信鸽3100手机的青岛海尔通信有限公司对此表示,在解文武的专利技术方案内并不包含自己采用的技术。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定,解文武在其专利审批阶段为了尽快获取专利,曾通过书面声明对其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作了“不包含某某技术”的限制性承诺。海尔这款手机的智能防盗方法,正好采用了该限制性承诺范围内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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