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卡借人使用被“卡钱并扣”》后续:公交公司表示规定事出有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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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2:4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秦建军)昨日本报《IC卡借人使用被“卡钱并扣”》的消息发出后,引起了相关单位的重视,市公交公司专门做出解释,表示如此规定事出有因。 市公交公司党群工作部史部长介绍,公交公司的IC卡分为三类:A类卡为电子钱包,市民均可以办理;B类卡为职工月票卡,只有符合条件的职工才可以办理,每次乘车花费约为0.39元;C类卡为学生卡,学生须持学生证办理,每次乘车花费约为0.19元。其中B、C类型
史部长说,B、C类型的IC卡带有公益性质,公交公司每年为此流失上千万元票款。而一些不能享受这种公益的人却想方设法借用别人的卡来划卡乘车,公司为此损失更多,因此才制定了IC卡非本人使用“卡钱并扣”的处罚规定,但这项处罚规定并没有包含在通过物价局审批的范围之内。 当记者询问用户卡上的钱还没有消费就被扣的处罚规定是不是合理时,史部长表示,尽管公交公司已经明文规定B、C类IC卡不得借他人使用,但公交公司每天都能发现借用公益IC卡乘车的现象,这已影响了公交车乘车秩序。为保证乘车秩序,减少损失,公交公司做出“卡钱并扣”的处罚也是不得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