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赈灾款发放须张榜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3:15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为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要求基层发放救灾金时,必须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据统计,今年各种自然灾害已造成我省71人死亡,20人失踪,1165.5万人(次)受灾,167.2万人(次)被紧急转移安置,各地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93.02亿元。截至7月底,
中央和省级财政已累计下达救灾救济款1.2亿元,加上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和社会捐赠款,已形成了很大的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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