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金发放年内社会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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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3:15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年内我省低保金发放,凡具备相关条件的地方,一律要实行社会化发放。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的。 据悉,今年上半年,一些地方未能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致使低保对象信访明显增多。下半年,各地要严格落实本级资金,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上级资金的不良现象。
乡镇配套确实有困难的,应适当调整县、乡负担比例,或全部改由县级承担。对于农村低保,要逐步解决地区之间的切入点,在全省推行“一户一袋、一村(居)一盒、一镇(街)一柜”分类管理办法,为动态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打下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