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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孩子当了11年“黑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4:45 北京晨报

  养母:没有宅基地影响落户村委会:人多地少,难办户口

  “我参加体育比赛要借用别人的户口,不能用我的真名。因为我是黑户,还处处受歧视,同村的孩子都不和我玩。”昨天,11岁的施明珠悄悄地告诉记者,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明珠是施女士在11年前抱养的一名弃婴,施女士的丈夫为此与她离了婚,她独自将孩子抚养长大,岂料孩子竟成了“黑户”。

  抱养弃婴与丈夫离异

  昨天,记者赶到海淀区北安河村施女士的家。“村委会没分我宅基地,我和孩子只能租房子祝”施女士告诉记者,“没想到,没有宅基地竟成为村委会不批明珠落户的理由。”

  施女士随即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1991年6月,她与当地村民王力(化名)结婚,户口迁至北安河村。3年后的一天,她被请去帮一对外地夫妇接生。孩子降生后,孩子的母亲一看是女婴,抬脚就踹,施女士急忙抢下孩子。外地夫妇没有说什么就扬长而去,施女士只好用身上的白大褂把女婴抱回家。施女士的丈夫见到女婴很不高兴,不久,与施女士办理了离婚。为了生计,施女士承包了村里的地,建起温室大棚种植蔬菜。尚未满月的小明珠与施女士一起住进了温室。

  没有宅基地孩子成“黑户”

  转眼间,明珠到了上学的年龄。施女士到北安河中心小学为孩子报名,由于明珠没有户口,学校没有同意。施女士又多次找到学校,校长最终同意按外地生录取明珠。

  “孩子没有户口,烦恼不断。”施女士叹了口气说,明珠成绩很好,体育不错,经常代表学校参加体育比赛,但每次只能借用同学的户口办理报名事宜。孩子回家就哭着问她,什么时候能有自己的户口。每当这时,施女士心里像针扎一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孩子。

  去年,施女士领到了海淀区民政局颁发的收养登记证,与明珠建立了合法的收养关系。本来以为有了收养登记证,就可以为孩子办理落户手续,岂料村委会还是不予批准,理由是“没有宅基地,不能落户”。

  施女士认为,她在村里落户十多年了,村里没有分宅基地是村里的问题,不能因此影响孩子落户。施女士很担心,“孩子没有户口将来没法上学,孩子成了黑户,今后的麻烦会越来越多。”

  村里资源有限难落户

  记者采访了北安河村村委会,负责此事的孙主任介绍说,并不是像施女士所说的那样,村委会因为她没有宅基地所以不给孩子办户口,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孙主任说,北安河村有农民户3300人,平均每人拥有1亩半土地,人多地少的情况非常明显。如果为这个孩子落户,就意味着又多一个人来平分该村有限的土地份额和集体资产,并且会带来一系列的后续问题。

  孙主任认为,施女士当年应将孩子送到福利机构抚养,由国家负责,现在孩子长大了,面临上学等问题,才想到上户口,有点太晚了。

  村委会批准是落户关键

  海淀区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给领养孩子上户口的问题,只要获得领养证明,就可以在所在地区派出所申请落户。为此,记者致电苏家坨派出所。负责户籍工作的同志介绍说,为领养的孩子落户,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还会涉及诸多问题,并非有一纸领养证明就可以解决的,首要问题是需要村委会批准孩子落户。

  

捡来的孩子当了11年“黑户”

  明珠对未来感到茫然。武新/摄

  晨报记者武新实习生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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