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护母杀父不满16免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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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4:5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9日电】(蒋浩)新疆一名15岁的少女为保护其母免受殴打而举刀刺死了正在行凶的父亲。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近日宣判,这名少女犯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但因其不满16周岁,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且其行为属于防卫性质,故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5月上旬的一天夜里,熟睡中的少女小芳(化名)和弟弟被父母的争吵声惊醒。随
此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得到了一些证人的证实:小芳的母亲多次被丈夫殴打,她的疾病诊断书也可证实其身体有多处软组织损伤。被告人小芳的邻居、社区的居民也联名证实被害人经常殴打其妻,请求法庭对小芳从轻处罚。 根据查明的事实,昌吉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小芳免予刑事处罚。 作者:蒋浩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