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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者器官将可移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5:1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据新闻晚报报道,昨日记者从全军器官移植高级学术研讨会上获悉,即将出台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将首次规定,脑死亡患者可以进行器官移植手术。但也有专家指出,即使“脑死亡”通过立法,我国相当长一段时间也将采取心跳停止死亡和脑死亡两种死亡标准并存,作出脑死亡的诊断后,医生也不能在病人或家属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摘除其器官作移植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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