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女孩两青年争风吃醋酿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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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5:55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9日讯(记者郭卫艳)因为一个女孩子,两青年争风吃醋酿成血案。今日,太原市中级法院对本案两被告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刘志华有期徒刑11年,判处刘树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月9日,省城青年刘志华到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寻找女友时,发现女友与其前男友李林伟在教室里,刘、李二人遂起争执。当晚,刘志华向好友刘树龙诉苦,刘树龙说明天买一把
1月10日中午,二人来到山西大学找到李林伟,对其拳打脚踢。李林伟的同学上前帮忙,混战中刘树龙挥刀将一名学生砍倒地,另3名学生受伤,其中一名王姓学生大拇指被砍落在地。后经抢救,倒地学生不治身亡。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张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