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嘱托杀人”被从轻判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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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6:4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北京讯掐死女友的北京男子郭义(化名)近日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女友死前的一封遗书成为郭义获轻刑的重要因素。女友在遗书中写道:“我一死与郭义无关,不是他逼死我的,我自愿的……”法院在审理过程机中“酌予采纳”了辩护人所提出的“应被害人要求犯罪,从轻处罚”的意见。(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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